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非税收入返还购置医疗设备项目评估咨询报告编制服务 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 2026-02-02
一、 项目概况
为推进我院“非税收入返还购置医疗设备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预算合理、采购方案科学、流程规范,现拟通过市场调研询价的方式,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为该项目提供专业的评估咨询报告编制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非税收入返还购置医疗设备项目评估咨询报告编制服务
三、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目标:本次“非税收入返还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包括:生物信息红外线肝病治疗仪1台、管路式高压注射器1台、医用气体设备(负压吸引和压缩空气)各2套。服务单位需依据我院提供设备的基本需求、初步方案及预算金额,进行独立、客观、专业的评估分析,并编制完成全面、详实、可操作性强的项目评估咨询报告。
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分析与评估。
(2)对项目潜在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等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提出防范建议。
(3)需组织行业内专家结合历史市场行情及类似项目经验,对项目整体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出具评估结论。
(4)编制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要求的《非税收入返还购置医疗设备项目项目评估咨询报告》。
2、成果交付: 提交正式的评估咨询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PDF及可编辑文档格式)。
3、报告编制时间:服务单位需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明确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完整报告编制周期。我院期望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5个工作日,具体由响应单位根据自身能力承诺。
四、 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核心业务需包含政府采购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评估或相关咨询服务范畴。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领域咨询经验,团队结构合理。邀请的评估专家应具备医疗行业医疗设备的评估和询价资质。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 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单:明确本次服务的总报价(人民币元)。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为完成本服务所需的人工、交通、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此报价将作为后续商务谈判的重要参考依据,在确定意向服务单位后,双方将进行议价谈判,最终价格以谈判结果为准。
2、资格与业绩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如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咨询报告封面及结论页等)。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6、承诺书:明确承诺的报告最终交付时间。
六、 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邮寄/线下现场提交地址(同步)。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10号楼2楼器械科办公室。
2、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2月6日 16时00分(以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 滕飞
联系电话: 18502460321
七、 评审与后续流程
我院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响应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重点考察以下因素:
1、服务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及可行性。
2、服务单位的综合实力、相关业绩及经验(主要参考相关业绩证明)。
3、承诺的报告编制周期。
4、报价的合理性。
八、 质量责任
承担若因咨询人提供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疏漏、结论失实或程序瑕疵,导致委托人在接受检查过程中被认定存在违规问题的,咨询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收取的咨询服务费、承担行政处罚、款项、赔偿委托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市场调研询价性质,不构成最终的采购要约。我院有权根据响应情况决定后续采购方式,或取消本次询价。
响应单位应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6年2月2日
